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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明靜 傳真:03-8462782 電話:03-8462860#315 電子信箱:chen106@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7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1060123331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如文。2、令。 |
主旨: | 檢送修訂之「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年度賸餘款處理原則」1份,請查照。 |
說明: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財政處、本府主計處、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本府教育處課程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終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