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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游明勳 - 人事 | 2017-07-28 | 點閱數: 768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朱安聆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icnic@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60133345A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修正重點說明。

 

主旨: 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於106年6月14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2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6年7月13日公保字第1060009991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案計修正條文27條,新增條文5條,相關修正對照表、總說明及總統公布令,業置於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法規輯要」專區,供各界下載點閱。
三、 為使公務人員瞭解旨揭條文修正內容,檢附修正重點說明1份,併請各機關轉知所屬公務人員知悉。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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