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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朱安聆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icnic@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60133345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修正重點說明。 |
主旨: | 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於106年6月14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2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6年7月13日公保字第106000999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修正案計修正條文27條,新增條文5條,相關修正對照表、總說明及總統公布令,業置於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法規輯要」專區,供各界下載點閱。 |
三、 | 為使公務人員瞭解旨揭條文修正內容,檢附修正重點說明1份,併請各機關轉知所屬公務人員知悉。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