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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英傑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gordy0811@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6015789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修正之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作業注意事項。 |
主旨: | 檢送修正之「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作業注意事項」(修正部分如劃底線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6年8月18日公訓字第1062160583號函辦理。 |
二、 | 為期各機關落實辦理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所定各項訓練、進修及終身學習活動,保訓會前以103年8月14日公訓字第10321607001號函訂定旨揭注意事項,嗣並以104年4月1日公訓字第1042160229號函修正在案。 |
三、 | 並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等五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之修正,亦因應實務需要,爰修正旨揭注意事項。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