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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建仁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5672 電子信箱:peterjchen@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6022025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07年花蓮縣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第二次修正。 |
主旨: | 第二次修訂花蓮縣107年度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配合勞動部106年9月6日勞動條2字第1060131809號函,調整保護性社會工作人員及臨時人員基本工資為新台幣22,000元。 |
二、 | 檢附107年第二次修正花蓮縣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修正表1份。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請刊登公報)、本府主計處審核科、本府主計處會計科、本府主計處帳務科、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