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游明勳 - 人事 | 2018-05-10 | 點閱數: 719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雅竹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kaekoto@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7008452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070502原函。

 

主旨: 講座助理得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5月2日總處給字第1070039708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二、 查「講座鐘點費支給表」適用對象第2點規定:「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之講座助理,其支給數額按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減半支給。」附則第5點規定:「主辦機關得衡酌實際情況,參照出差旅費相關規定,覈實支給外聘講座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以講座助理係協助講座教學並實際參與授課,就課程之完成有其必要,考量辦理訓練業務之實需,外聘講座助理得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附則第5點之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各處
:::

計數器

今天: 522522522
昨天: 1148114811481148
本週: 1153611536115361153611536
本月: 2511325113251132511325113
總計: 2945095294509529450952945095294509529450952945095
平均: 169616961696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