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吳玟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yunjiang@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6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7010472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原函。 |
主旨: | 銓敘部釋示關於夫妻均為公務人員,得否以養育雙(多)胞胎子女事由,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銓敘部107年5月29日部銓四字第1074511025號函辦理。(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