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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千慧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ponyfee@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5008848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各機關自行辦理辭職登記案系統操作手冊。 |
主旨: | 為撙節行政資源及簡化作業流程,自本(105)年5月1日起,各機關人員辭職動態登記案,授權由各機關人事單位自行於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登入辦理,毋須再行文銓敘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銓敘部105年4月22日部銓一字第1054097043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行政效率,銓敘部業開發建置旨揭各機關自行辦理辭職案登記作業系統,並依本年3月4日邀集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召開「研商公務人員辭職登記案簡化作業事宜會議」決議修正系統功能竣事。自本年5月1日起,各機關辭職登記案,即應以前揭系統辦理。另依銓敘部104年8月27日部銓一字第10440131308號函略以,為蒐集瞭解公務人員辭職原因,各機關人員辭職時應由當事人填寫辭職原因調查表,並於辦理辭職動態時併同檢附,爰各機關於銓敘部前揭系統辦理人員辭職登記案時,應於系統內相應欄位配合輸入當事人辭職原因,及上傳當事人之辭職原因調查表,附予敘明。 |
三、 | 茲將辦理前揭事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各機關辦理人員辭職動態登記案,自本年5月1日起,毋須再行文銓敘部,改於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登入,自行辦理人員辭職動態案登記作業,經銓敘部系統檢覈無誤後,存檔予以登記,銓敘部亦不再復文。但因機關性質特殊經銓敘部同意不使用網路報送銓審案件者,仍得循現行作業程序辦理。 |
(二) | 各機關辦理辭職登記作業時,應配合輸入當事人免職令字號及辭職原因等必填欄位資料,並上傳當事人免職令及辭職原因調查表之掃描檔。 |
(三) | 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將按日於每天晚上9時結轉前開辭職登記資料至各該人員銓審資料內,即完成登記。各機關於資料結轉前,尚得自行退至未報送狀態後進行資料修改;惟一經銓敘部系統結轉後,如擬再更正,須另案行文銓敘部辦理。 |
(四) | 各機關得於報送成功之翌日起,查詢相關人員已轉入銓敘部銓審資料庫之辭職登記資料,並得選擇產製辭職動態登記清冊下載。 |
四、 | 檢附「各機關自行辦理辭職登記案系統操作手冊」供參。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