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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徐于媞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shiubobo@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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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23785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 附件: | 教育部原書函。 | 
| 主旨: |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8條第3項所稱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 
| 說明: | 依教育部107年11月29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210891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一份)。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