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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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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002406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為照護學童視力,請各校落實視力保健教育宣導並配合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57229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近年持續推動學生視力保健工作,宣導重點為「兒少近視病」、「戶外活動防近視」、「3010眼安康」及「控度來防盲」等四大主軸。 |
三、 | 為加強學校師生視力保健觀念,請各級學校配合「eye眼健康密碼:3010120」護眼行動,積極推動「規律用眼3010」(近距離用眼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天天戶外活動120」(每天戶外活動120分鐘以上)等策略,幫助學生培養正確用眼習慣及增加戶外活動,以維護視力健康。 |
四、 | 請學校加強相關衛教宣導,使校園師生普遍認知視力保健之觀念。強化認知、預防與矯治之輔導機制,包括近視病的認知、近視發生的預防與延後、高度近視的預防與控制,積極營造近視病防治策略,共同達到近視延後發生、控度防盲的目標。 |
五、 | 請各校向家長及學校教職員加強宣導並落實執行。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