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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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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3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1004486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028334A00_prin、0028334A00_ATTCH (1110044869_ATTACH1.pdf 1110044869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含修正對照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28334號函暨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新聞稿辦理。 |
二、 | 有關指揮中心前揭新聞稿宣布自111年3月7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天數等相關防疫措施,爰修正「確診者為校(園)內人員時之處置」等部分相關規定,並自111年3月7日起適用。 |
三、 | 另依交通部觀光局111年1月14日函文所示,該局已於110年11月2日調整防疫管理措施,並未再就住宿房型及人數加以規定;爰修正旨揭指引有關戶外教學活動之旅行業承攬防疫依據。 |
四、 | 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