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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曾瓊慧 - 健康中心 | 2022-06-08 | 點閱數: 573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香茹
電話:03-8462860#223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trshiang@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10955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教署函、如主旨 (1110109553_ATTACH1.pdf 1110109553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0625號函辦理。
二、 本次實施標準修正重點說明: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階段,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該個案學生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調整為遠距教學(無需請假),本縣由學校提供1人2劑快篩試劑(倘本縣衛生局修正作法,將另案通知各校),爰取消國高中九宮格匡列之規定。
三、 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四、 教育部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公告及各縣市疫情狀況,滾動修正。
五、 副本知會本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參酌運用。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花蓮縣波斯頓國際實驗教育機構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督學室、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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