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曾瓊慧 - 健康中心 | 2022-07-01 | 點閱數: 266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11101283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0082336A00_prin、0082336A00_ATTCH、0082336A00_ATTCH、0082336A00_ATTCH、0082336A00_ATTCH、0082336A00_ATTCH、0082336A00_ATTCH、0082336A00_ATTCH (1110128373_ATTACH1.pdf 1110128373_ATTACH2.pdf 1110128373_ATTACH3.pdf 1110128373_ATTACH4.odt 1110128373_ATTACH5.odt 1110128373_ATTACH6.pdf 1110128373_ATTACH7.pdf 1110128373_ATTACH8.pdf)

 

主旨: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111年6月15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2336號函辦理。
二、 該中心調整居家檢疫政策為「居家檢疫3天,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相關事項及附件摘述如下:
(一) 實施對象:自本年6月15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之人員。
(二) 檢疫天數計算:入境為第0天起算之3天檢疫期,於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
(三) 檢疫地點:請依該中心函文說明段、「地方政府執行居家檢疫者關懷及訪查作業原則」(如附件1)、「入境旅客執行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聲明書」(如附件2)等配合辦理。
(四) 健康關懷措施:維持居家檢疫期間每日「雙向簡訊」及「電話語音」健康關懷追蹤機制,相關簡訊內容詳如附件3。
(五) 自主防疫期間規範:請依該中心函文說明段、「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如附件4)、「COVID-19因應指引:防疫旅宿舍設置及管理」(如附件5)等配合辦理。
三、 請各校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OVID-19專區」查詢最新疫情資訊。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
:::

訪視評鑑

加我line@

img

倒數計時

校長辦學評鑑

資訊公開專區

計數器

今天: 2926292629262926
昨天: 2719271927192719
本週: 2415324153241532415324153
本月: 6418964189641896418964189
總計: 2021795202179520217952021795202179520217952021795
平均: 161116111611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