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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曾瓊慧 - 健康中心 | 2022-12-05 | 點閱數: 17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111024130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0167359A00_prin、0167359A00_ATTCH (1110241306_ATTACH1.pdf 1110241306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67359號函辦理。
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於111年11月28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自111年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取消室外空間及室外場所應全程配戴口罩之限制(指揮中心另行研擬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
三、 本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旨揭管理指引,學校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四、 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落實生病不入校,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五、 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六、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下列聯絡窗口:
(一) 校園防疫措施: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陳小姐 04-37061357
2、 公私立幼兒園:教育部國教署學前組林小姐 02-77367458
(二) 課程教學(含線上教學、戶外教學活動、社團活動):
1、 國中小: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王先生 02-77367498(線上教學)、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鄧小姐 02-77367749(戶外教學)
2、 高中:教育部國教署高中組周小姐 04-37061628(線上教學)、教育部國教署高中組黃小姐 04-37061172(戶外教學)
3、 社團活動: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黃小姐 04-37061303
4、 表演藝術類:教育部師藝司曾小姐 02-77366226、廖小姐 02-77366223
(三) 校園開放(戶外操場):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陳先生 04-37061345
(四) 學生宿舍: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吳先生 04-37061316
(五) 運動賽事及游泳課程:教育部體育署徐小姐 02-87711021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督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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