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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修維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guangfu288@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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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1026278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1D013453_27142529275_prin、111D013453_1_2714252927 (1110262787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修正「加班時數(含餘數)合併計算規則」1份,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13030705號辦理。 |
二、 | 有關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一案,自112年1月1日起賡續試辦2年,其中加班餘數合併規則,仍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月20日總處培字第1090025341號函辦理。 |
三、 | 配合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自112年1月1日施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上開109年1月20日函發之旨揭計算規則。 |
四、 | 另有關公務人員同一月份之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餘數得合併計算之規定,係由各機關自行評估是否試辦。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