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游明勳 - 人事 | 2022-12-30 | 點閱數: 162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徐健淳
電話:8227171#315
電子信箱:iamhaluphone@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 府政預字第111026334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請於112年農曆春節期間,加強宣導同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1年12月26日廉防字第11105006560號函辦理。
二、 請加強向同仁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 本府業依據本規範第20點訂定「花蓮縣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請依該規定辦理。
四、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正本: 本府縣長辦公室、本府副縣長辦公室、本府秘書長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參處)
副本: 本府政風處
:::

訪視評鑑

加我line@

img

倒數計時

校外教學

資訊公開專區

計數器

今天: 4471447144714471
昨天: 3530353035303530
本週: 2239022390223902239022390
本月: 7218872188721887218872188
總計: 1912678191267819126781912678191267819126781912678
平均: 155915591559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