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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施展
電話:03-8462860#238
電子信箱:te8659@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02269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教署函、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 (1120022695_ATTACH1.pdf 1120022695_ATTACH2.pdf)
主旨: 重申各級學校應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確維師生安全,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4861號函辦理。
二、 正值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之際,請各校加強落實學生自我防護教育、完善警監系統建置、校園人車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查規劃、警政聯繫合作、強化緊急應變能力、落實校區環境與設施管理等,並依「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做好校園安全自主管理工作,消弭危安因子,以落實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三、 為強化師生自我安全被害意識宣導,請各校運用朝會、週會等各項集會場合或班級導師時間宣導各種新興詐騙手法,同時透過跑馬燈或其他靜態展示方式加以宣導如何預防詐騙,另家長及學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得知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
四、 另請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務必落實校安事件通報,以儘速掌握校園安全及災害情事,減少危害安全事件發生,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花蓮縣警察局 (含附件)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