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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03-8462860#351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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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9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4019226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550000A_1140192269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92269_ATTACH2.pdf) |
主旨: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為加強青少年菸害防制教育宣導,製作菸(煙)害防制教材教學資源,請各校融入課程教學參考及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097322號函辦理。 |
二、 | 國健署已委託製作「菸害防制素養-教師版教學手冊」、「國中生電子煙防制教學包」及「國小高年級學生菸害防制教學包」,請向學生強化宣導禁止使用電子煙等違法產品,培養正確菸(煙)害防制識能。 |
三、 |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請學校運用即時通訊軟體(如:班群網站、LINE、IG、臉書等社群平台)轉發或公告素材連結,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我國法令規定與電子煙危害,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 |
四、 | 檢附國健署原函影本及電子煙防制宣導素材清單1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