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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洪至穎 電話:03-8462860 電子信箱:jerome529@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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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1963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09030000E_1140100415A_senddoc2_prin、A09030000E_1140100415A_senddoc2_Attach、A09030000E_1140100415A_senddoc2_Attach、A09030000E_1140100415A_senddoc2_Attach、A09030000E_1140100415A_senddoc2_Attach、A09030000E_1140100415A_senddoc2_Attach (376550000A_1140196312_ATTACH1.jpg、376550000A_1140196312_ATTACH2.jpg、376550000A_1140196312_ATTACH3.jpg、376550000A_1140196312_ATTACH4.jpg、376550000A_1140196312_ATTACH5.jpg)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詐騙車手下場超慘,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宣導懶人包(如附件),請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00415A號函辦理。 |
二、 | 近年來學生擔任車手涉詐欺案件數攀升,尤以12至23歲涉案最多,教育部藉由真實案例,解析學生擔任詐騙車手所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製作本案懶人包,避免學生遭不法分子利用,衍生後續的法律風險與責任。 |
三、 | 請學校推廣運用,並可於「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下載運用(https://reurl.cc/A3Wyye;路徑如下:宣導素材/各式文宣/「詐騙車手下場超慘,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宣導懶人包)。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