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傳真:03-8462790 電話:03-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7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06012168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預防狂犬病。 |
主旨: |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因邇來屢傳民眾遭鼬獾等野生食肉目動物抓咬傷案例,請協助宣導「二不一要」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68910號函辦理。 |
二、 | 「二不一要」原則-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陸生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如發現死亡或異常行為野生動物,應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或消防單位協助處置。 |
三、 | 鼬獾感染狂犬病具主動攻擊性,民眾稍有不慎即可能遭抓咬傷,爰請惠予配合宣導師生應避開野生動物及不要冒險捕捉,以確保自身安全,不慎被動物咬傷時,確遵1.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2.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4.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 |
四、 | 檢附狂犬病宣傳摺頁1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