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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建仁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5672 電子信箱:peterjchen@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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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7025162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來文。2、附件1。3、附件2。4、附件3。5、附件4。 (_來文1 _附件12 _附件23 _附件34 _附件45)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八點及第七點附表,自108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18日院授主預字第1070102885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修正要點」及對照表各乙份。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請刊登公報)、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