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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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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3010709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衛生局來文、電子煙宣導海報 (376550000A_1130107096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107096_ATTACH2.jpg) |
主旨: | 檢送「不得販賣或廣告菸品及電子煙」海報電子檔,請各校宣導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衛生局113年5月31日花衛健促字第1130018450號函辦理。 |
二、 | 為強化青年學子不得販賣或廣告菸品及電子煙之法治觀 念, 請各校透過網站、電子看板、Facebook、LINE 社群網站等多元管道播放旨揭海報。 |
三、 | 本縣衛生局將於近日印製及寄發海報至本縣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校,請各校協助張貼。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